全省上线移动微法院 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在线

       10日,浙江移动微法院4.0版在浙江省正式上线。自此,浙江全省法院当事人和律师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进入“浙江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查询案件、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网上缴费等,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在线流转,符合条件的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可适用。据介绍,“移动微法院”目前已具备网上立案、查询案件、在线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网上缴费等20余项功能,实现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在线流转,实现诉讼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等。据宁波中院立案庭统计,94%的当事人愿意选择使用“移动微法院”。“移动微法院”还提供了法规查询、计算工具、智能问答、法院导航、线索举报、执行悬赏等诉讼便民服务。数据显示,2018年1月2日宁波两级法院全面推广“移动微法院”,截至8月31日,当事人已在线申请立案22658件,在线签订调解协议和在线撤诉11631件,宁波法院在收案增加8%的情况下,平均审理天数下降11%。目前,“移动微法院”用户超过15万人,目前日均访问量稳定在1.7万人次以上,今年以来总访问量已超过260万人次。

  我省119家高风险药品企业

  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严格履行药品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配送、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日组织119家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杭州集体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卢永福介绍,本次签订的承诺书包括了29家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的《特殊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84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以及6家疫苗配送企业的《疫苗委托配送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根据承诺书,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建立药品品种档案,并建立药品追溯体系,保证药品全程可控、流向可追溯,确保发生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药品。同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药品监管责任,完善药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体系,并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共同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药品共治格局。

  温州:新建民办养老机构

  最高可获300万元补助

  浙江温州近日出台相关政策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对符合标准的各类养老机构建设给予财政补助,其中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最高可获得300万元补助。根据温州出台的《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推动民办养老机构提质扩容,温州市区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新建民办养老机构项目,市级按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3%、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对利用自建用房或租用用房3年以上的依法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市级按核定床位数分别给予每床一次性4500元、每床每年1000元连补3年的补助;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新增床位享受同等待遇。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对养老机构向医养结合予以引导。民办及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新建内设持证运营的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医务室(护士站)的,市级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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