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白蚁防治协会
(一)杭州市白蚁防治协会基本情况
杭州市白蚁防治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杭州地区白蚁防治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团组织。协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技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为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我市白蚁防治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构建和谐杭州作出贡献。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并受杭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协会的住所地为杭州市杭海路213号。
会员: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凡承认协会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者,可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加入本协会者须具备下列条件:1.个人会员,具有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或参加白蚁防治工作八年以上并取得较大成绩者,以及从事白蚁防治领导工作,并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领导干部。2.团体会员,凡与本协会专业范围有关,并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科研、教学、生产等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学术性群众团体,愿意参加协会有关活动并支持协会工作。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协会经费来源:1.会费;2.国内外单位、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3.政府资助;4.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5.利息;6.其他合法收入。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协会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章程的修改程序。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市房产管理局审查同意,并报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二)杭州市白蚁防治协会的自然科学属性
白蚁是地球上最古老的以木质纤维素为食的社会性昆虫,被称为“无牙老虎”,被国际昆虫生理生态研究中心列为世界五大害虫之一,杭州市白蚁防治协会十分重视白蚁防治的科研工作,注重白蚁生物学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坚持以科技创新谋求发展,加强与高校和昆虫科研机构等的合作,多次承担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在全国率先淘汰了氯丹灭蚁灵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使用,探索了白蚁预防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方法,先后成功研制了高效、环保的“乐安居”系列杀白蚁、蚂蚁、蟑螂药剂和自动化白蚁防治施工机械。2011年开展的“中国白蚁防治氯丹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监控喷粉子项目”引入国际先进的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IPM)理念,逐步从单一化学防治技术思路中走出来,把白蚁防治工作推向更高的阶段,为白蚁防治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协会的业务范围:1.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提高本协会学术气氛和科技水平;2.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宣传活动,传授先进技术;3.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服务;4.开展对会员的继续教育,为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创造条件,表彰和奖励有贡献的科技工作者;5.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努力把协会办成科技工作者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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