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杭州市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
杭科计〔2013〕1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技重大创新项目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使用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科技重大创新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委决定对2011-2012年市科委立项,市财政资助的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科技局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承担的2011-2012年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研发过程中,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含自筹、属地配套)使用情况等内容。并于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接此通知后,应将项目实施情况的简要报告(1000字以内),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见附件1)、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见附件2)、知识产权(附件3)等指标,于
三、市科委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邀请会计师事务所、技术专家等,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以后对市科技重大创新项目实行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于每年的
联系人:钟桦、肖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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