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杭州市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
杭科高〔2013〕198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局、财政局,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根据《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3〕129号),落实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市级孵化器的财政资助政策,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统计内容
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经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在孵企业在孵化期间和毕业3年内(毕业时间截止到
三、统计截止时间
请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时组织在孵企业准确填写《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2012年度财政贡献统计表》(见附件1)的相关数据,并将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于2013年11月11日前上报至所属区、县(市)科技局。各区、县(市)科技局汇总后与财政部门核实企业纳税和财政贡献情况并填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2012年度财政贡献汇总表》(见附件2),将将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于2013年11月15日前上报至市科委。
联 系 人:潘学冬 联系电话:85394613
附件:1、杭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2012年度财政贡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