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员工管理……杭州钱塘新区企业将分批次复工

钱塘新区各企业: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和《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疫情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工时间

  2月10日起,钱塘新区企业实行复工申报备案制,分类分区分时段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审核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除允许提前复工的企业外,其它企业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前提下分批次复工:

  ●工业企业 ●

  2月10日起

  允许“白名单”企业(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有序申报复工,允许员工基本来自本地、本地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申报复工;

  2月15日起

  允许员工主要来自其它非疫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申报复工;

  2月20日起

  允许其他企业申报审核后陆续复工。

  ●服务业企业 ●

  2月10日起

  允许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申报复工;

  2月15日起

  允许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等服务的企业申报复工;

  2月20日起

  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申报审核后陆续复工。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同时,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涉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药店、超市、便利店等可保持营业。

  ●建筑工程 ●

  2月10日起

  允许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亚运项目、省市重点工程等)及其混凝土生产、渣土运输等必要配套企业申报复工;

  2月15日起

  允许安置房建设等一般民生工程申报复工;

  2月20日起

  允许具备条件的其它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申报审核后陆续复工。

  二、复工条件

  ●复工前 ●

  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签订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员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如实向所在地政府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员工信息排摸到位

  企业严格排摸员工出行轨迹,全面掌握员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员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员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员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

  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安全生产保障到位

  复工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装治具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复工后 ●

  强化员工管理

  做好员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员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做好场所封闭式管理。对员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非住宿员工不得进入,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员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强化卫生防护

  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强化教育宣传

  密切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员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员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一律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教育员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强化应急预案

  要与街道、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送定点医院就诊,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针对重要岗位员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分类指导

  ●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

  由经发科技局统筹,并会同各街道、平台审核。

  属地街道

  街属企业由所在街道审核;

  企业服务中心

  江东片区、下沙片区企业由江东、下沙企业服务中心审核;

  主管部门

  综合保税区、医药港小镇、大创小镇管辖范围的企业由对应平台审核。

  ●商贸服务类(批零住餐)企业 ●

  由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分局、属地街道牵头负责,具体方案由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分局制定。

  ●建筑业工程项目 ●

  由建设局牵头负责,并制定具体方案。

  同时,教育与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申请流程

  实行企业复工申报备案制,具体是“一审、一验、一查”。

  材料审核

  企业参照杭州市“企业复工导则”,制定复工方案,相关资料通过“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申报备案”数字平台申报。新区设置集中办公点,相关部门、平台采取联合办公。街道可参照执行。

  人员验证

  网上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通知书,赋予企业员工健康码。企业凭复工通知书开展生产,员工凭健康码上班。

  现场核查

  对重点企业开展防疫指导和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工作。厂区内有宿舍的,公安分局需落实指导服务。

  五、工作要求

  压实各级责任

  组建钱塘新区严格防控有序复工的工作专班,做好统筹协调指挥。各部门、平台、街道仍要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属地和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

  坚持有序推进

  稳步推进企业复工,严格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加强指导、给予优先安排。

  鼓励线上办公

  鼓励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实行弹性工作制。

  加强动态管理

  复工企业需加强疫情防控的动态管理,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重大事件,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企业复工申请咨询电话 ●

  86871669

  ●QQ咨询群 ●

  1022242411

  杭州钱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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