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就疫情防控紧急立法 明确要求媒体开展应急科普

       2月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科普。

  据介绍,《决定》是在当前疫情防控紧要关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的一项紧急立法,旨在授权政府依法实施更严格的防控措施,为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实施最严格防控措施、形成全社会防控合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决定》明确要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推广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开展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在全社会营造坚定信心、全民抗击疫情的积极氛围。

  自疫情发生以来,省科协启动了浙江科学传播融媒体联盟应急科普联动机制,运用信息化传播手段,联动浙江在线、浙江经视、浙广新闻、网易浙江、腾讯大浙网、都市快报等十余家媒体,既有报纸广电等主流媒体,又有门户网站、网络电视、手机客户端等新型媒介,既发挥各自独特优势,又联合行动,多媒体制作,全媒体推送,加速科学传播,放大科普效应。

  接下来,省科协将继续发挥融媒体的力量,结合疫情变化发展的需要,推出“特殊时期的心理防护”“‘三返’人员的返岗建议”“治愈后的护理”等主题,加速科学知识的传播,让“科普跑赢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赢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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